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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在攀办理护照 不再需要居住证明

发布时间:2016/1/29 22:37:03 浏览:876
[摘要]外地户籍在攀办理护照 不再需要居住证明
    攀枝花新闻网  1月27日上午,在市政务中心出入境业务办理窗口,前来办理护照、赴港澳通行证、赴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市民,被告知不再需要提供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了。
    1月2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为进一步简化护照的办理程序,从1月25日开始,在四川省内各城市,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出具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省内异地简化办理程序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攀枝花户籍的居民(现役军人除外),在异地工作、生活、学习的,在办理护照或赴港澳、赴台湾团队游证件时,可在全省任意一个出入境受理点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只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照片即可。
    同样,在攀枝花工作、生活、学习的本省其他市户籍的市民,在办理护照或赴港澳、赴台湾团队游证件时,也不用再回户籍地,只需本人携带派出所出具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到政务中心二楼出入境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即可。
    户籍地办理免提交户口簿
    和6个月以上暂住证明一起不再需要出示的,还有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时的户口簿。
    从2015年12月28日开始,市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只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照片(本人一年内拍摄的符合公安出入境证标准的白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同版电子档)即可。
    据悉,只有在凭户口簿证明监护关系这一情况时,才需要市民出具户口簿。
    □陈红 记者 阮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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