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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党支部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9/9 13:00:54 浏览:1015
[摘要]米易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党支部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月8日下午,根据米委办〔2016〕57号文件通知要求,县供销社机关党支部召开了专题学习会,县社党总支副书记、机关支部书记曾建国组织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机关支部党员6人参加了学习。

曾建国同志在专题学习会上,着重讲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要求全体党员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对象、各类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要求,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总支书记、主任袁建华同志在学习会上强调,供销社党总支、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将问责工作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同加强党的建设和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结合起来,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撰稿人:蒲  敏(18982335232)  审稿人:曾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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