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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就业创业政策来啦

发布时间:2016/3/1 22:19:28 浏览:784
[摘要]攀枝花就业创业政策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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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以后,应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的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填写《攀枝花市失业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一张;

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程序
 

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还可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报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加盖印章,然后由社区领取后统一发放。

 
求职登记
 

失业人员可登陆“攀枝花公共招聘网”http://pzh.sc91.org.cn/进行免费求职注册,免费网上投递简历,进行岗位匹配,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就业局市场就业科(电话:3334068、3352957)或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各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东区:3509010、2227173。

西区:5554456、5566544、5562611。

仁和:2905723、2904311、2900245。

米易:8170234、8185524。

盐边:8653913。

2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及所需资料
 

 

失业人员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之内到户籍(暂住)所属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可在所属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存折及复印件或卡及复印件;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有以下6个方面的规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足3年为6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为12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8年为15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不足10年为18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包含以下项目
 

1、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

2、领取期间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生育补助金;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助;

6、自主创业成功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

7、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规定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电话:3334838、3359922)或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就业局创业促进科(电话:3333295)或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创业担保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创业担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电话:333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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