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出具哪些证明:攀枝花市有了明确的说法
发布时间:2017/11/6 10:33:33 浏览:1513
[摘要]村(社区)出具哪些证明:攀枝花市有了明确的说法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成都市清理村(社区)证明经验做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117 号)要求,市法制办、市政管办对企业和群众到市级有关部门办事过程中需村(社区)开具的各类证明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予以公布(见附件)
凡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今后各级各部门均不得要求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对群众在省外办事时需要由村(社区)开具证明的,应本着便企利民和合法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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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本级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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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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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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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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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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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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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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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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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生父母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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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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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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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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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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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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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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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办事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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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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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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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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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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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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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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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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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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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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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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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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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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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
申请住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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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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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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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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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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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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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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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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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号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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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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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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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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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交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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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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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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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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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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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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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当事人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近亲属关系(户口本或结婚证可以证明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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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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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推荐代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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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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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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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
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社区推荐代理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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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成都市清理村(社区)证明经验做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117 号)要求,市法制办、市政管办对企业和群众到市级有关部门办事过程中需村(社区)开具的各类证明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予以公布(见附件)
凡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今后各级各部门均不得要求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对群众在省外办事时需要由村(社区)开具证明的,应本着便企利民和合法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攀枝花市本级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类别
主管单位
开具
单位
用 途
1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生父母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证明
个人
办事
市民政局
村(居)民委员会
用于收养登记
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书面意见
企业
办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村(居)民委员会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3
婚育情况证明
个人
办事
市卫生计生委
村(居)民委员会
申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
4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企业
办事
市工商局
村(居)民委员会
申请住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
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证明
个人
办事
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村(居)民委员会
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房屋买卖
6
门牌号变更证明
个人
办事
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村(居)民委员会
办理房产交易登记
7
近亲属关系证明
个人
办事
市人民法院
村(居)民委员会
证明当事人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近亲属关系(户口本或结婚证可以证明关系的除外)
8
社区推荐代理材料
个人
办事
市人民法院
村(居)民委员会
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社区推荐代理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