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7年11月13日正式出台,该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决定》、《实施意见》精神,又结合省农业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安排我县承担的供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试点和我县实际,创新性进行落实。主要体现在: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完成 “三个一工程”,即:建成 “米易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供销基层组织网络新体系。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现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经营服务网点、农民生产生活服务功能的全覆盖,使其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切实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助力“四个米易”建设中担当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二、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加快形成现代为农综合服务体系
(一)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各级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全面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高效的运作。供销合作社要全力办好“农民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支持服务功能逐步拓展到“三帮双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服务农村各级组织的重要平台。
(二)加快服务三农新型综合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全力打造农资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产销对接等综合服务平台,全力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推进“阳光米易”特色农产品全域标准化建设。
(三)加快培育市场带动力强的经营主体。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培育、积极扶持、联合推动”原则,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与农业企业的深度合作,重点培育1-2家知名企业; 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特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示范和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推进标准化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四)加快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到农产品市场和传统流通网络的升级改造中,进一步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培育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不断开辟中高端消费市场。
(五)恢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依托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优势,积极参与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绿色环保”的原则,采取多种途径恢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创新恢复发展基层社。按照“新建与改造并举,以新建为主”的原则,以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为载体,改造建设一批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基层社。
(七)加大对供销基层社发展扶持力度。根据全国、省、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的规定,基层社统一挂“米易县××乡(镇)惠民供销合作社”牌子,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不走过去基层社组建的老路,在全省仅泸县采用此办法组建。
(八)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以产业发展、业务链接、资本合作为纽带,在自愿的前提下,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专合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多举措引导推动我县合作经济发展。整合的各类涉农资金要向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倾斜,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实力和凝聚力。
(九)强化政策支持。从2017年起,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放在“三农”工作大背景下谋划,确保国家扶持政策在我县落实的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供销综合改革(试点)及发展。
(十)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综合改革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来源:米易县供销社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米易县《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7年11月13日正式出台,该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决定》、《实施意见》精神,又结合省农业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安排我县承担的供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试点和我县实际,创新性进行落实。主要体现在: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完成 “三个一工程”,即:建成 “米易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供销基层组织网络新体系。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现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经营服务网点、农民生产生活服务功能的全覆盖,使其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切实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助力“四个米易”建设中担当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二、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加快形成现代为农综合服务体系
(一)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各级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全面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高效的运作。供销合作社要全力办好“农民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支持服务功能逐步拓展到“三帮双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服务农村各级组织的重要平台。
(二)加快服务三农新型综合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全力打造农资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产销对接等综合服务平台,全力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推进“阳光米易”特色农产品全域标准化建设。
(三)加快培育市场带动力强的经营主体。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培育、积极扶持、联合推动”原则,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与农业企业的深度合作,重点培育1-2家知名企业; 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特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示范和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推进标准化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四)加快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到农产品市场和传统流通网络的升级改造中,进一步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培育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不断开辟中高端消费市场。
(五)恢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依托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优势,积极参与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绿色环保”的原则,采取多种途径恢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创新恢复发展基层社。按照“新建与改造并举,以新建为主”的原则,以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为载体,改造建设一批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基层社。
(七)加大对供销基层社发展扶持力度。根据全国、省、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的规定,基层社统一挂“米易县××乡(镇)惠民供销合作社”牌子,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不走过去基层社组建的老路,在全省仅泸县采用此办法组建。
(八)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以产业发展、业务链接、资本合作为纽带,在自愿的前提下,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专合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多举措引导推动我县合作经济发展。整合的各类涉农资金要向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倾斜,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实力和凝聚力。
(九)强化政策支持。从2017年起,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放在“三农”工作大背景下谋划,确保国家扶持政策在我县落实的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供销综合改革(试点)及发展。
(十)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综合改革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来源:米易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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