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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房地产新政简答

发布时间:2016/4/4 21:52:59 浏览:932
[摘要]攀枝花市房地产新政简答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来源: 攀枝花晚报 

一、公积金使用政策

  1.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或中途有间断但累计缴存超过12个月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我以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现贷款已经还完,如果再购房可享受公积金首套贷款政策吗?

  答:可以。职工无住房公积金债务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执行20%标准。

  3.我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30倍,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4.我在外地缴纳的公积金,在攀枝花购买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职工,凡在攀枝花购买住房,均可在攀枝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攀枝花市对公积金的贷款年限进行适当放宽。一是再交易房(二手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5年;二是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6.我原来购买住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现在可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原来以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如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经借款人申请,原贷款银行同意,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答: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借款人不承担评估费、公证费和期房阶段性担保费。

  8.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时间限制?

  答:政策调整后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一年内办理”时间限制。

  9.我想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购房首付款,最高能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答:提取额度为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当前储存余额。

  10.我可以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吗?

  答: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11.我什么时候能销户提取公积金?

  答:一是不在攀枝花市就业(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住房公积金债务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二是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配偶在退休时可以直接办理退休销户提取。

二、购房补贴政策

  12.购房补贴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我市新购普通商品房(容积率1.0以上、140㎡及以下,含二手房)的外地户籍购房者、本市农村居民购房者、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3类人群,购房补贴标准为5%,其他人群补贴标准为2%。

  13.我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的时间是怎样界定的?

  答: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期房)的,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进行核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15年5月13日之前不纳入此次购房补贴范围(预售商品房网签时间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12日期间的按照攀府函﹝2014)118号执行)。在2015年5月13日以前已经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一房屋若撤销后重新再进行网签的,重新网签的买受人与前撤销的合同买受人属于同一家庭的(含未成年子女)按初次网签时间进行核定。

  14.我购买的二手住房(现房),购房补贴的时间是怎样界定的?

  答:购买二手住房(现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进行核定。

  15.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有一人为外地户籍、本市农村居民的,购房是否可以享受5%的的补贴?

  答:外地户籍(以居民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为准)、本市农村居民购房者(以居民户口簿记载的内容为准),其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有一人是外地户籍或农村户籍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可以享受5%的补贴。

  16.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住房补贴)的,购房是否可以享受5%的的补贴?

  答: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住房补贴)的,新购普通商品房不再享受5%的补贴。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由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认定。

  17.购房补贴如何领取?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答:(一)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房管局交易登记中心(政务中心)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二)申领购房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助发放表》(在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领取并填写);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房屋所有权证;

  5.购房发票;

  6.《商品房买卖合同》;

  7.房地产评估报告(符合领取5%购房补贴条件的二手房购房者提供);

  8.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证明材料。

  18.我购买的是二手住房,领取购房补贴是否需要提供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答:符合领取5%购房补贴条件的二手房购房者,在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应提供在我市注册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该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计算购房补贴。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低于房屋评估报告价值的,按购房发票总额计算购房补贴。

  符合领取2%购房补贴条件的二手房购房,按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总额计算购房补贴。

三、住房交易税政策

  19.请问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是怎么核算的?

  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四、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

  20.什么是货币化安置方式?

  答:货币化安置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以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货币化安置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直接以货币补偿给危旧房改造居民的补偿方式;房屋征收部门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危旧房改造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的补偿方式;房屋征收部门回购商品房作为危旧房改造居民的安置房源的补偿方式。

  21.选择货币化安置,有哪些补偿、补贴、奖励?

  答: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讯、水电气、相关设施设备损失及装饰装修等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政策性补贴;签约搬迁奖励。

  22.货币化安置与产权调换安置有什么区别?

  答:我市目前制定的货币化安置补偿奖励标准,包含货币补贴、购房补贴、奖励等多项内容,相比选择产权调换1:1.2的补偿,选择货币化安置可以使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被征收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另外,选择货币安置的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购买户型、环境等适合自己的商品房,把对新的居住环境的选择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再等待较长的过渡期和房租上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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