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公布:富德生命人寿、上海人寿、弘康人寿、华夏人寿和君康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逼近重点核查红线
发布时间:2019/2/15 21:00:31 浏览:2265
[摘要]2018年第四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公布:富德生命人寿、上海人寿、弘康人寿、华夏人寿和君康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逼近重点核查红线
截至2019年2月13日,共有146家险企披露了2018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信息。其中,偿付能力不达标企业共2家,财产险公司为长安责任,人身险公司为中法人寿。此外,有44家险企的净现金流显示为负值。
据统计,72家财产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为504.0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为508.26%;63家人身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为234.98%、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为242.67%,风险可控,偿付能力保持稳定。但44家险企的净现金流显示为负值,流动性风险增大。


2018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企业共2家,其中财产险公司为长安责任保险,人身险公司为中法人寿。与2018年第三季度相比,38家人身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27家财产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34家财产险公司、36家人身险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
长安责任保险重点分析了当前面临的风险,强调受信用保险业务赔款支出影响,现金流压力增加,虽然该公司采取投资资产变现方式来保障流动性,但是剩余投资资产变现难度会增大。此前,长安责任保险已经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责令公司增加资本金并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长安责任保险表示,将落实增加注册资本补充偿付能力工作,并启动有关增资程序。
长期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中法人寿因资本金短缺、流动性以及人员不足等困难仍然未能得到解决,2018年第四季度保险业务为“零收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创史上新低,达到-7738.04%。自2017年4月开始,中法人寿的流动性枯竭情形始终未能得到缓解。
2018年第三季度未能达标的吉祥人寿已扭转局势,第四季度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已达标。2019年1月3日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将注册资本变更为34.63亿元。
除不达标险企外,2018年第四季度有3家险企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分别是珠江人寿、天安人寿和百年人寿,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4%、103.48%和100.65%。此外,有5家人身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逼近重点核查红线,分别为富德生命人寿、上海人寿、弘康人寿、华夏人寿和君康人寿,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2%、123%、127.16%、122.82%和123.92%。

此前,中国银保监会曾通报了2018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接受现场评估的5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自评分均高于监管评分,其中机构自评分与监管评分相差比例在25%以上的有13家;其中,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都邦产险以及受到重点关注的燕赵财险、弘康人寿和前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达标。
在多家险企出具的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流动性风险成为其所关注的问题,共有44家企业的净现金流显示为负值。但大部分公司均表示,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投资安排,流动性风险可控。例如净现金流为-25.4亿元的中信保诚人寿是由于金融资产投资的增加,属于正常资金安排。同时,该公司针对可能出现的超限额情况,也建立了限额审批及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机制。
来源:中国保险报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截至2019年2月13日,共有146家险企披露了2018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信息。其中,偿付能力不达标企业共2家,财产险公司为长安责任,人身险公司为中法人寿。此外,有44家险企的净现金流显示为负值。
据统计,72家财产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为504.0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为508.26%;63家人身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为234.98%、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为242.67%,风险可控,偿付能力保持稳定。但44家险企的净现金流显示为负值,流动性风险增大。
2018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企业共2家,其中财产险公司为长安责任保险,人身险公司为中法人寿。与2018年第三季度相比,38家人身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27家财产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34家财产险公司、36家人身险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
长安责任保险重点分析了当前面临的风险,强调受信用保险业务赔款支出影响,现金流压力增加,虽然该公司采取投资资产变现方式来保障流动性,但是剩余投资资产变现难度会增大。此前,长安责任保险已经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责令公司增加资本金并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长安责任保险表示,将落实增加注册资本补充偿付能力工作,并启动有关增资程序。
长期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中法人寿因资本金短缺、流动性以及人员不足等困难仍然未能得到解决,2018年第四季度保险业务为“零收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创史上新低,达到-7738.04%。自2017年4月开始,中法人寿的流动性枯竭情形始终未能得到缓解。
2018年第三季度未能达标的吉祥人寿已扭转局势,第四季度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已达标。2019年1月3日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将注册资本变更为34.63亿元。
除不达标险企外,2018年第四季度有3家险企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分别是珠江人寿、天安人寿和百年人寿,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4%、103.48%和100.65%。此外,有5家人身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逼近重点核查红线,分别为富德生命人寿、上海人寿、弘康人寿、华夏人寿和君康人寿,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2%、123%、127.16%、122.82%和123.92%。
此前,中国银保监会曾通报了2018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接受现场评估的5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自评分均高于监管评分,其中机构自评分与监管评分相差比例在25%以上的有13家;其中,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都邦产险以及受到重点关注的燕赵财险、弘康人寿和前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达标。
在多家险企出具的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流动性风险成为其所关注的问题,共有44家企业的净现金流显示为负值。但大部分公司均表示,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投资安排,流动性风险可控。例如净现金流为-25.4亿元的中信保诚人寿是由于金融资产投资的增加,属于正常资金安排。同时,该公司针对可能出现的超限额情况,也建立了限额审批及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机制。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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