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在站博士每人每年生活补助3万元
发布时间:2016/5/17 19:39:58 浏览:720
[摘要]攀枝花在站博士每人每年生活补助3万元
发布时间:2016-05-17 08:05:05 来源: 攀枝花日报 5月16日,记者从市人才办获悉,近日出台的《攀枝花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请、考核、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今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设站单位,市财政对在站博士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费。
实施办法鼓励我市重点优势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中型以上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和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法规定,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设站单位,其在站博士研究人员经专家考核小组考核合格的,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费,同时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人才公寓周转房、子女择校、健康体检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在站博士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攀枝花市领军型创新创业项目”、“攀枝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项目和科技奖。
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政策出台后可以调动企事业单位建站的积极性和招收博士后的积极性,对博士后来攀发展也有一定的吸引力。据了解,目前全市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累计招收博士后19人,在站博士10余人。(记者 江潇)
发布时间:2016-05-17 08:05:05 来源: 攀枝花日报 5月16日,记者从市人才办获悉,近日出台的《攀枝花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请、考核、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今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设站单位,市财政对在站博士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费。
实施办法鼓励我市重点优势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中型以上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和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法规定,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设站单位,其在站博士研究人员经专家考核小组考核合格的,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费,同时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人才公寓周转房、子女择校、健康体检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在站博士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攀枝花市领军型创新创业项目”、“攀枝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项目和科技奖。
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政策出台后可以调动企事业单位建站的积极性和招收博士后的积极性,对博士后来攀发展也有一定的吸引力。据了解,目前全市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累计招收博士后19人,在站博士10余人。(记者 江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