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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 攀枝花市正式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20/4/28 11:16:27 浏览:996
[摘要]5月10日起 攀枝花市正式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非钒钛度讯(记者 李刚)近日,记者从攀枝花市2020年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获悉,我市出台并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5月1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将开始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据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是对企业工伤保险的有力补充,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的救助负担,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将采取“首席承保机构+共保体”模式,为企业减负,为理赔兜底。其中明确规定: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及销售、客货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大型商场、酒店、影剧院、城市综合体等公众聚集场所强制实施,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2016年10月,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煤监局 四川保监局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监〔2016〕94号),确定了全省在成都、遂宁、南充、雅安四市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2019年,成都、达州、南充、巴中、自贡、乐山、德阳、雅安、眉山等14个市(州)已进入全面运营阶段。在全面分析总结、学习借鉴其他市州“安责险”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攀枝花市安委会广泛与我市保险机构、企业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特制定了《攀枝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经两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办法》于2020年4月21日通过审议,将于2020年5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非钒钛度客户端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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