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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纳税?

发布时间:2016/6/7 17:37:11 浏览:792
[摘要]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纳税?

例 1:北京西城区某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纳 税人 2013 年购买了河北一座写字楼用于出租。如果纳税人 对出租该不动产业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请问,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出租该写字楼,应如何计算纳税?如何预 缴税款? 

分析: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在北京西城区,不动产在河北,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因此纳 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不是自然人,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则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按照 规定,应以收取的租金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 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后回机构所在地,以 同样的计税方法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例 2:北京西城区某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纳 税人 2013 年购买了西城区两层写字楼用于出租,其中一层 自用,另一层出租。如果纳税人对出租该不动产业务实行简 易计税方法。请问,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出租该 写字楼,应如何计算纳税?如何预缴税款? 

分析: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在北京西城区,不动产也在北 京西城区,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 因此纳税人不需要预缴税款。纳税人以收取的租金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 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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