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工商联(总商会)组织全市民营企业代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7/26 18:22:42 浏览:1472
[摘要]攀枝花市工商联(总商会)组织全市民营企业代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攀西商界网报道(记者 熊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攀枝花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7月24日,攀枝花市工商联(总商会)组织全市民营企业代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攀枝花学院教授张琳应邀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辅导。她从民法典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和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作了梳理性学习培训辅导。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吴文发,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继川,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市总商会党委书记刘宝林,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谢宇,市工商联党组成员鲍俊华,市工商联秘书长陈忠荣与民营企业代表一起参加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

民营企业代表学员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对于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攀西商界网报道(记者 熊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攀枝花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7月24日,攀枝花市工商联(总商会)组织全市民营企业代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攀枝花学院教授张琳应邀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辅导。她从民法典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和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作了梳理性学习培训辅导。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吴文发,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继川,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市总商会党委书记刘宝林,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谢宇,市工商联党组成员鲍俊华,市工商联秘书长陈忠荣与民营企业代表一起参加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
民营企业代表学员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对于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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