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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因非法制枪在攀被判!

发布时间:2020/11/17 9:50:30 浏览:639
[摘要]两男子因非法制枪在攀被判!

近日,仁和区人民法院对两起非法制枪案分别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许某,虽然案件不同、非法制枪的方式不同,但违法的结果相同。二人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案情回顾:

改装射钉枪 猎杀野生动物

今年3月1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猎杀野生动物的图片及视频。随即,民警对案件展开调查,抓获被告人许某。

经调查,被告人许某喜欢狩猎,因此他自学改装技术,改装射钉枪,还自制了射钉弹等工具用于打鸟。

不仅如此,2018年2月起,被告人许某还使用射钉枪在仁和区中坝乡某处用自制枪支射杀、粘网诱捕等方式捕杀斑鸠20余只,并把捕捉的斑鸠带回家喂养。经鉴定,均为国家保护动物。

最终,仁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为驱赶飞鸟 男子网购配件制枪

被告人张某为驱赶农田里的飞鸟,在网上购买了一系列制枪配件,自制了一把所谓打鸟的“土枪”,藏匿于自家菜地遮阳棚内。然而,从网上购买配件开始,公安机关就注意到了被告人张某。

今年5月21日,仁和区分局民警在张某家中和遮阳棚里查获了他制枪的工具以及射钉枪。经攀枝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被告人张某处查获的疑似枪支以火药为动力,能发射射钉弹,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最终,仁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

来源: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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