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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7/3 7:36:35 浏览:1582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意见》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城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供需匹配,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负主体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意见》提出以下支持政策。一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可将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允许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

三是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中央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

四是降低税费负担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五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意见》要求,各地要做好政策衔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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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该如何解决好住房问题?近日,这一部分人群再次迎来政策利好: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将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我国将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加快补齐我国住房租赁短板的关键一招,将成为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突破口。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以改善。然而,新市民、青年人很难负担大城市的高房价。房地产市场“售卖一条腿长,租赁一条腿短”,租赁关系不稳定,发展租赁住房支持政策不足。租房者常常被房东中止合同,无奈多次搬家。近年来,长租公寓因违规建立资金池等行为频频“爆雷”,损害了不少租房者利益。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十分突出,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够为他们提供与其经济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居所。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多渠道保证供给。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土地资源常常相对稀缺。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完善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为大城市未来发展留住人才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的城市政府,应深刻认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性,切实盘活土地资源,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同时确保“商改租”“厂改租”顺利推进。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要确保新建改建租赁住房的建设质量。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民生工程,要让租户既要住得进,更要住得好,不能因为是租赁住房就降低工程质量。特别是商业用房和厂房等非住宅用途的房源改建时,应确保改建后的房屋在结构安全、消防设计、公共配套、满足居住要求等方面符合相应标准。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应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市场力量参与,社会资本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应该看到,减轻住房租赁企业的税收负担,能够提高企业参与住房租赁的积极性。降税有助于缓解住房租赁企业经营压力,提高盈利空间。而减轻企事业单位向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税率,能够调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房源的积极性,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相信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够更好发挥市场租金“稳定器”的作用,也将为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发展租赁住房,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将成为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亢 舒)

 

审核:熊毅燊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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