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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攀凉两地人大常委会共同作出《决定》

发布时间:2022/8/30 11:23:26 浏览:10291
[摘要]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攀凉两地人大常委会共同作出《决定》

安宁河流域米易县撒莲镇农田一景。(高阳琼 摄)

8月26日,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宁河流域共同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推进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要求,不断推动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助推攀枝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重大决定。

据悉,8月10日凉山州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宁河流域共同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经攀枝花市和凉山州两地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商定,于8月27日同时公布《决定》。这是两地推进流域协同立法的阶段性重大成果,也为下一步高质量开展流域协同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谋划推动

安宁河地处长江上游,全长320余公里,流经攀枝花市和凉山州多个县(市),自古沿岸两地人民就依水而居、引水灌溉,依托区域独特的气候、资源和地理条件,造就了四川第二大平原—安宁河谷平原,成为了攀西地区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区域,是带动攀西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切实将这一片“良田沃土”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者”、积极谋划举措,寻求用法治方式助力推动区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1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张正红书记的指示要求,把制定《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纳入未来五年立法规划方案。2022年2月,经市委批准,将制定《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调研工作计划。

2022年5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支持攀西经济区走特色发展之路,以更大力度促进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打造“天府第二粮仓”。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30年)》,对大力发展现代优质高效农业、加快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等重点任务作出安排部署。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抢抓安宁河流域开发重大发展机遇,作出了以“粮仓+”为基本思路,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关键抓手,系统推进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市委多次研究地方立法事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加强流域立法调研,把握立法重点,强化保障措施,以高质量协同立法助推流域高质量发展。

  磋商达成共识,筑牢立法基础

闻令而动,听令而行。2022年2月,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征求各方关于安宁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意见。3月,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与凉山州人大常委会达成共识按照“共同作出决定、建立合作机制、开展流域协同立法”三步走的模式,推动协同立法工作。

随后,两地人大常委会考察组赴凉山州冕宁县、喜德县、西昌市、德昌县以及攀枝花市米易县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并借鉴四川省、云南省和贵州省《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制定了相关草案,在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两地相关部门、县(市)等意见后,形成了《关于加强安宁河流域共同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两地人大常委会共同作出决定并同时施行,将有利于整合两地行政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安宁河流域各地协同发展;有利于两地共同争取资源补偿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政策,推动区域合作,加强安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有利于两地协同各方的利益,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凝聚社会共识,促进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两地共同签署立法合作协议,持续高质高效开展流域协同立法工作。

  突出生态优先,强化协同配合

《决定》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同保护、提质增效的原则,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

在协调工作机制上,强调两地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安宁河流域重大事项,共同协商解决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并明确具体部门承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在信息共享机制上,强调两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系统,加强水质、水害等监测的统筹布局和联合监测,实现信息共享。

在应急联动机制上,强调两地人民政府以及流域内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宁河流域突发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等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通报突发事件,共同推动突发事件之后的治理和修复工作。

在强化法治保障上,强调两地在制定涉及流域内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时,应加强沟通与协作。两地人大常委会及流域内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对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本决定的监督。

在开展联合执法上,强调两地相关执法部门要共同加强行政执法联动响应与协作,统一执法程序、处罚标准和裁量基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

在推动司法协作上,强调两地相关司法部门要共同建立健全安宁河流域司法工作协作机制,推进跨行政区域一体化司法协作和多元联动,共同预防和惩治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接下来,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30年)》,落实市委地方立法工作部署要求,与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共同推进安宁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为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攀枝花日报

审核:熊毅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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