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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谈科技成果转化的“转”与“化”

发布时间:2023/10/18 17:33:09 浏览:11765
[摘要]细谈科技成果转化的“转”与“化”

当前,科技竞争已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焦点,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是支撑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关键,愈发受到各主体的重视。那么什么是科技成果转化?转什么?怎么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规定,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而科技成果转化则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中国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根据科技成果研究性质,将科技成果划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和发展工作成果三大类。科技成果转化指科技成果(主要指应用研究成果)流动与演化的过程,包括“转”和“化”两个部分。

转——科技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

主要描述科技成果在政府管理部门、科技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的作用下,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技成果供给方向企业、相关科研机构衍生企业等科技成果需求方流动的过程。其中:

政府管理部门:作为强有力的价值推动者,通过宏观规划、政策引导扶持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各主体提供多方位的支持和协调;

科技中介机构:作为价值编排的第三方组织,扮演着桥梁和纽带的角色,通过搭建对接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资源匹配、技术支撑等服务,促进提升科技成果“转”的效率;

金融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提供贷款等金融支持,并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

化——科技成果发生“质”的变化

主要描述科技成果在供给方内部被深度再开发和应用的过程,具体包括小试、中试、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等阶段,该过程中伴随着技术扩散和技术创新。

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包含6种方式: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6、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各种科技成果转化方式,都有自身特点。《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平均合同金额为96.6万元,其中作价投资平均合同金额最高,为1335.4万元,是转让方式平均合同金额的27.5倍,是许可方式平均合同金额的12.1倍。

图片来源:创新温州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成果转化是否顺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科技创新的成败。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最终采用哪种形式进行转化,科研人员始终是最为重要的推动者,而人才激励、资金支持、中介支持这科技成果转化三要素都不可或缺。

 

来源:厦门科易网

审核:熊毅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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