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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贷新规将于10月1日正式落地,金融监管步入“精细治理”时代

发布时间:2025/9/13 20:56:03 浏览:100
[摘要][评论]网贷新规将于10月1日正式落地,金融监管步入“精细治理”时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对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助贷业务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该通知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进一步走向深化、细化和规范化。

近年来,商业银行与外部互联网平台合作发放贷款的“助贷”模式迅速兴起。这种模式在提升贷款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上表现出一定优势,但也逐步暴露出管理责任模糊、风险定价扭曲、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部分银行为追求规模扩张,放松风险管理,甚至将核心风控环节外包,导致权责错配、风险积聚。新规的出台,正是为了从制度层面纠偏扶正,引导互联网助贷业务回归服务实体、防控风险的本源。

《通知》首先明确,互联网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的一种,应严格遵循《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既有规章。这进一步确认了助贷业务的金融业务属性,强调其必须纳入全面金融监管框架之中,而不是游走在“科技”与“金融”之间的灰色地带。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特别强调“总行集中管理”原则。要求商业银行总行明确主责部门、制定业务规划、建立审慎的风险指标,并对不同平台、不同产品实施分类分层管理。这意味着,助贷业务不能再作为分支行或部门“野蛮生长”的自留地,而必须由总行统一把控,实现权责对等、风险可控。

在合作机构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和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须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名单。这不仅提升了合作门槛,也增强了业务透明度,有助于杜绝“暗箱合作”和利益输送。同时,严禁与名单外机构开展合作,显示出监管肃清市场、去伪存真的决心。

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收费不透明”、“综合融资成本畸高”等问题,新规提出了极具操作性的要求:明确将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禁止平台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禁止增信机构变相提高费率。此外,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开展差异化风险定价,不得“一刀切”按上限定价,并要确保借款人实际成本符合司法保护要求。这些条款直指行业痛点,体现出监管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

在风控核心环节,《通知》重申商业银行必须“自主开展风险评价与审批”,平台不得干预审批通过率。这一点至关重要,明确银行必须承担风控主体责任,不能因合作而放松信用审核标准,防范“形式风控”、“通道业务”等扭曲操作。

此外,新规还要求商业银行将增信余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并定期评估增信机构代偿能力,特别是对融资担保公司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核查要求。这不仅有助于控制过度增信导致的杠杆累积,也提升了整个业务链条的风险抵御能力。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通知》对营销宣传、信息披露、贷后催收等都作出了细致规定。要求明确披露贷款主体、利率、增信方、综合成本等关键信息,并严禁额外收费。这些措施有助于解决借款人“借钱时看不清、违约后还不起”的困境,推动业务在阳光下运行。

整体来看,这份新规体现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互联网贷款业务“一边发展一边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的监管思路。它既肯定了互联网助贷的业务价值,也未回避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致力于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业务效率与风险控制、规模增长与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再平衡。

随着新规于今年10月正式落地,商业银行及其合作机构需尽快调整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真正实现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健康、可持续、高质量服务。这也预示着,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正从“粗放式包容”步入“精细化治理”的新阶段。

来源:网络

审核:熊毅

编辑:攀西商界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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