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 失业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2016-06-02 国际在线四川频道 国际在线四川频道报道(闫佳琪):6月2日,国际在线四川频道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四川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阶段性地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总体上可以为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超过120亿元。
据悉,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将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要做到切实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 确保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不受影响,稳慎研判未来一定时期需要应对可能出现的失业人员数量,保持失业基金累计结余的合理规模,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绝对不能出现不发、少发或者拖欠情况。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四川失业保险总费率在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再阶段性地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经过综合考量,为确保失业保险制度得到全面、有效和可持续执行,降低费率只能是阶段性的,期限不宜过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可能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可以通过使用累计结余确保失业保险待遇的兑现。如果动用累计结余后,仍然有缺口的,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可以调剂支持,地方财政可以补贴,完全能够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据悉,这次的降费率政策将会惠及660万名职工,其中企业职工500余万名,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费率相比,综合考虑2015年已经降低费率和这次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叠加效应,在两年执行期间内,总体上可以为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超过120亿元
请扫描攀西商界网二维码或长按二维码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