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省市居民可在攀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等业务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攀枝花晚报 时间:2016-07-04 08:52:03 从7月1日起,四川全面启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等省籍群众在川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四川籍群众也可在上述11个省市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据悉,我市已在各区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置受理点。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是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上述11个省份人员,均可在我市网点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异地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
1.在省内办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2.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办理;
3.未在省内办理居住证,也未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工作证明、学生证、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4.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以下四种情形不予受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受理;
3.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4.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翟雁 记者 谭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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