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年第4号)
2017年7月4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攀枝花市金域大药房有限公司,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行为,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我局于2017年7月24日决定撤销攀枝花市金域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攀枝花市金域大药房有限公司 C-SC812-1067 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726号16号
违规事实:
1. 在药品的储存环节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2. 存在销售劣药的行为
3. 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储存药品
4. 该企业药品与非药品存放在一起
5. 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未集中存放
6. 部分拆零药品未做拆零销售记录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