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男子偷窃遭罚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攀枝花晚报 时间:2016-02-19 15:31:00 一男子逛商店时,趁店主不备,将店主放在店内凳子上的手机拿走。1月19日,米易县法院以抢夺罪判处米易县白马镇的尼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1月18日12时许,尼某窜至攀莲镇某家纺店门口,见店主陈某在店内卖东西,其手机放在门口一根独凳上。尼某佯装进店买东西,出来时顺手牵羊将手机拿走。尼某一出店门立即逃跑,陈某发现后从店内追出但未追到。后尼某将该手机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一陌生男子。不久,尼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价格鉴定,被抢手机价值3134元。
米易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尼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价值达3134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尼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王锡怀 记者 谢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