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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煤企产能过剩自曝财务造假
- 发表人: 2016/4/2 20:43:14
-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6-03-29 15:20:18 亏10亿称赚5千万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东中西部10余省份调研了解到,当前钢铁、煤炭、有色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而部分困难企业“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上报真实情况,甚至刻意隐瞒财务状况,背后隐藏的风险不容忽视。业内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务之急是化解一些行业严重的过剩产能,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通过“断臂求生”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产能过剩加剧催生“僵尸企业”
记者调研发现,去年以来,我国煤炭、钢铁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
产能严重过剩的煤炭行业遭遇断崖式的价格下跌后,出现了全行业亏损。记者在煤炭大省山西调研了解到,从2014年7月起,山西煤炭行业出现连续亏损。根据有关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山西煤炭企业亏损70多亿元。
山西省钢铁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显示,当前山西绝大多数钢铁企业处于亏损和严重亏损状态,20多家重点企业已有7家全面停产,其余企业大多处于限产运行的“失血性”生产之中,部分企业负债率过高,连续多年亏损。
除煤炭、钢铁、有色等重化工行业外,造船等领域的产能过剩也还没有完全消化。2015年以来,我国已有多家造船企业破产。南通中远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建军对记者表示,现在船企倒闭得很多,尤其是民营船厂,造船能力过剩的问题十分突出,预计将有约40%的船企会被淘汰。
越是产能过剩的困难行业,资金越成为稀缺资源。记者调研发现,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受资金链紧张影响,财务成本大幅上升,由于担心银行断贷、抽贷,不少经营困难企业“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上报真实情况,甚至刻意隐瞒财务状况,形成“不确定性”风险。
为了防止银行断贷造成资金链断裂,在煤炭、钢铁等行业,财务作假的现象普遍存在。全国工商联冶金企业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说,70家国有钢铁企业中,仅有10家左右是略有盈利,其余全部是亏损,可不少钢铁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的却是“盈利”。“比如一家钢铁企业报表显示盈利20亿元,结果我们调查发现,这些钱是通过卖资产得来的,企业把这笔收入‘做’成了‘盈利’。”
“煤炭企业还有三五年的困难日子,很多企业可能挺不过今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去年报表上显示盈利5000万元,其实是做的‘假账’,实际上亏损10亿元以上,为了防止银行抽贷,把以前节余的资金做到账里去了。”
中部某省一家大型钢铁企业负责人说,以前企业一年期以上贷款占60%,现在只占5%至6%,而且利率还上浮了20%至30%。“现在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运转,如果有一笔银行贷款发不下来,公司就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
“很多企业不愿意被上报,估计‘僵尸企业’的实际数量可能数倍于上报的数量,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等行业。”某地级市经信委行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称。
据赵喜子介绍,当前我国钢铁行业银行负债1.3万亿元,还有2万亿元非银行负债,在钢铁行业去产能过程中,这些负债极易形成债务风险。“尤其是民间借贷,债务信息不明,三角债、多角债充斥其中,对于这类不确定的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
“僵而不退”只因未到绝境处
记者调研发现,在煤炭、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存在大量亏损企业、“僵尸企业”,这些企业为了生存不惜恶性竞争,降价销售,陷入“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恶性循环。
“钢材只要生产出来还是能卖得出去,只是价格太低,亏本赚吆喝”。一大型钢铁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我国钢材出口达到1.1亿吨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这说明钢材的市场需求依然很大。
一些煤炭大省甚至存在“越亏损越超采”的怪现象,一些企业负责人反映,不论开采与否,矿井的维护成本都是“刚性”的,为了“摊薄”这些成本,维持现金流,一些企业就尽可能多开采。越是大企业、现代化水平高的企业,超采情况越严重,有的煤矿实际产能比设计产能多出好几倍。
这种反常超采,不仅进一步加剧了煤炭市场下行压力,还导致资源浪费。
从记者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僵尸企业”之所以不愿退出,主要是还没被逼到绝境,产品还有一定市场空间,资金链还没有断裂,有的国有企业甚至还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有的企业欠薪欠税欠材料费,僵而不死。此外,银行债务风险、就业压力、财政税收等因素,都制约着“僵尸企业”的退出,无论是企业本身,还是地方政府、银行,都想再扛一段时间,“不愿意自己先死”。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只有果断处置“僵尸企业”,才能让产能过剩行业正常发展,但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必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政府应着力化解“市场失灵”类过剩矛盾,把握好时机节点,避免行政过度干预、“出力不讨好”。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但当前我国一些行业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单靠市场已经无力化解,因此要分析哪些行业过剩是市场形成的,哪些行业的产能过剩是非市场因素形成的,对“市场失灵”类过剩,政府要出台措施着力化解。
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
受访专家认为,产能过剩问题在发达国家已有处置先例,我国需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中国特色的去产能路径,妥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首先,完善“托底”政策,引导“僵尸企业”有效退出。记者调研发现,不同类型“僵尸企业”退出时的风险点各有不同,国有企业集中在职工下岗失业带来的社会风险,而民营企业更多是资金链断裂带来的金融风险。针对这些风险特点,各级政府需提前制定好“托底”预案。“比如在债务清算方面,政府要通过法律程序优先确保3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利益,将企业退出带来的社会风险要尽量降低。”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说。
其次,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化解产能过剩的文件由于缺乏操作细则,在地方落实效果欠佳。例如国家虽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但在审批、税收、土地转让等方面都缺乏明确政策,给基层操作带来很大困难。“兼并重组是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途径,可审批时间长、交易成本高,我们感觉企业没什么积极性。”浙江省经信部门一位干部说。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希望在税收、土地、资金等方面出台“含金量”高的政策。
再次,抓住“窗口期”推进改革,从源头上破解产能过剩症结。从调研情况看,当前产能过剩矛盾在国有企业表现得更为突出。一些国企负责人反映,国有企业因其体质机制原因,效益普遍不如民营企业,当前经济下行、企业困难正是推进国企改革的“窗口期”,希望政府能够加速国企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产能过剩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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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万余罐仿冒婴儿奶粉流入全国多地区市场 上海检方:已批捕6人
- 发表人: 2016/4/2 20:41:11
- 来源:法制晚报 时间:2016-04-02 08:58:26 4月1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官网获悉,2015年9月,上海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跨全国多省市仿冒品牌婴儿奶粉案,犯罪嫌疑人生产假冒奶粉1.7万余罐,销售给郑州、徐州、长沙、兖州等地经销商,并进一步销售到全国多个省市。今日上午,法晚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对其案件的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对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捕决定。
4月1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通过中国最高检于2016年3月22日在其官网发布的检察动态中了解到,2015年9月,上海市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仿制多个品牌奶粉罐,并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奶粉灌装生产假冒著名品牌奶粉,销售给郑州、徐州、长沙、兖州等地经销商,并进一步销售到全国多个省市,造成较大影响。
由于案件涉及地区广泛、人员多、案情复杂,审查难度比较大,该院侦查监督处根据司法改革落实办案责任制的要求,在收到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的案件信息后,即指派检察官张嘉钧等依法主动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报捕前了解案件情况,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案情,就案件定性、证据等问题提出建议,引导后续侦查方向。
据官网信息显示,2016年1月8日,公安机关对涉案的陈某等7人正式报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唐某组织他人仿制假冒品牌奶粉罐、商标标签,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奶粉,在非法加工点罐装出售,共计生产销售了假冒奶粉1.7万余罐,非法获利将近200万元;犯罪嫌疑人谷某、郑某明知他人用于制假,仍为他人生产假冒品牌奶粉罐;犯罪嫌疑人潘某、吴某参与假奶粉的灌装生产,并提供用于制假的低档、廉价奶粉。
2016年1月15日,上海市检察院三分院依法对陈某等6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捕决定。与此同时,该院发出今年首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侦查机关对案件相关证据进一步固定,对在逃人员加强追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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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道214线桐子林至方家沟段 预计4月5日恢复通行
- 发表人: 2016/4/2 20:38:01
-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攀枝花晚报 时间:2016-04-01 09:19:42 3月31日,记者从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了解到,近日,省道214线桐子林至方家沟段公路大修工程的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工作接近尾声,预计4月5日该路段恢复正常交通通行。
省道214线桐子林至方家沟段公路大修工程起于桐子林水电站,止于深沟箐桥,施工路段全长约4.2公里,主要采用原路面修补铣刨、新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公路附属设施等施工方案,施工时间从2016年2月初至5月初,工期预计3个月。
据了解,自今年2月初,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按照相关安排部署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施工以来,工程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施工作业规范,不断加强大修工程精细化管理,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工程各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截至3月31日,该路段大修工程主体项目已完成原道路病害处治1340平方米、原路面铣刨29000平方米、新浇筑路肩带110立方米、新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15000平方米。
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工程在完成沥青路面铺筑后,接下来将进行公路波型护栏更换、公路标线标划等公路附属设施施工工作。(颜志政 记者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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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党委还是纪委 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
- 发表人: 2016/4/2 8:43:29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4-01 09:00 浏览中央纪委网站,许多违纪党员干部被通报了,后面还“跟着”他领导的大名。党员干部违纪,为啥领导也被问责?这周一发布的“学思践悟”文章回答了,因为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具体出现什么样的问题,会被问责?
简单说,失责必问。具体说,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巡视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
湖南省娄底市交通局下属单位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非但免于处理,还获得提拔;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16个乡镇19名卫生院院长和部分医务人员共24人出现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党委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导致班子成员11人不同程度存在贪污、受贿、收受礼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活动共开支480.32万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
查处这些问题,不但当事人受到了严肃处理,该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组)或纪委也被狠狠追责。
问谁的责?问哪些责?
在问责这事儿上,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追究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也就是说,出了上面说的这些事儿,除了当事人被处理,同级党委、纪委要被问责,相关领导也要被追究责任。
比如,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村原党委书记刘某某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大肆侵吞村(居)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俨然就是一枚“小巨贪”。刘某某被查处以后,暴露了烈山区和烈山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原区委副书记、原镇委书记对刘某某包庇袒护,收受贿赂,谋取私利,均被立案调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还没完,烈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烈山镇党委副书记(时任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烈山区委、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也被实施了诫勉谈话。
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在工作业务上的能力一直受到认可,但他在对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放任不管,以致湖北省地税系统问题频发,比如所属有的地税局违规发放节日补助被通报,有的地税局兴建豪华办公楼被曝光,甚至还有一位地税局的干部在陪领导喝酒后猝死,而在2015年的抽查中竟发现,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率超过60%!尽管省纪委监察厅有关领导不断提醒许建国,他依然没有担负起主体责任,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改。最终,许建国被免去职务,地税局纪检组组长许国勇也因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一同被免。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表明,不管是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
问责,怎么个“问”法?
要黑下脸来找典型,或批评诫勉,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批评诫勉,就是由党组织对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起到教育、提醒、警示的作用。
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
批评诫勉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问责时具体采用哪种形式,要看情节轻重和相应的具体规定。
被问责了,会有啥后果?除了与批评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应的相关后果外,一些地方还有特别“附赠”,比如江苏泰州规定,单位一把手被问责的,3至6个月内不得提拔重用,且下一年度内该单位不得向上级党委推荐提拔由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宁夏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被追究责任的,取消本年度个人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有关材料归入其个人廉政档案……
问责不是一阵风。正研究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完善和规范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对于那些被问责的典型,中央纪委和各地纪委会定期通报曝光。总之,问责就是要释放强烈信号,让全党都意识到不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是要挨板子的。怎能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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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惠农资金不能成为"唐僧肉"
- 发表人: 2016/4/2 8:40:02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4-02 07:47 养猪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本人经营,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双双被处分
2013年,县扶贫办下达董里集村养猪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覆盖贫困户50户。村委主任姚向东经请示村支书张建增同意后,主持召开村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将这笔扶贫资金用于河北康隆牧业有限公司。此后,姚向东等人找了50户村民,以给群众办事为由,把村民的身份证收集到一起,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这50人的身份证在信用社办理了信用卡,并将信用卡账号上报县财政局,申领养猪扶贫项目资金。2013年10月,县财政局将20万元养猪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50户村民的信用卡上后,姚向东在信用社将款取出,用于本人经营的河北康隆牧业有限公司。
2014年,县扶贫办再次下达董里集村养猪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覆盖贫困户30户。姚向东采取上述同样办法,收集30户村民的身份证,办理银行信用卡,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县财政拨付董里集村的养猪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本人经营的河北康隆牧业有限公司。在上报贫困户名单时,姚向东先后2次共将3对夫妻同时申报,1户申报2户,虚报冒领扶贫资金1.3万元。
调查期间,姚向东主动将挪用的扶贫资金退还群众。为严肃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姚向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建增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姚向东作为“一村之长”,廉洁意识淡薄,履职尽责不到位,没有做到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随意改变惠农资金用途,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要在使用、发放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为惠农资金安全抵达“站好岗”、“放好哨”。
农业扶贫成为“唐僧肉”,支部书记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3月,县扶贫办下达卫家庄村核桃树种植扶贫项目资金4.5万元,覆盖10个贫困户。党支部书记卫存鱼以10户村民的名义向县扶贫办申报。项目验收后,县财政将扶贫项目资金打到10户的粮补折上。卫存鱼从农户手中收取存折,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扶贫资金全部支出,其中18900元用于购买核桃树苗,种在了村集体的土地上,另外26100元用于村环境卫生整治。2013年4月,县扶贫办下达卫家庄村养牛扶贫项目资金6万元,覆盖15个贫困户。项目下达后,卫存鱼与两个扶贫户商议,两农户担心有风险,愿意将扶贫资金以入股的方式投给卫存鱼,由其建养牛场,获利后分红。卫存鱼在未征求其他13户群众意见的情况下,便以该村15户扶贫户的名义申报该项目。2014年2月,项目验收后,养牛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15户粮补折上,卫存鱼将农户的粮补折收取,将6万元养牛扶贫项目资金取出后,全部用于自己所建的养牛场。
调查期间,卫存鱼主动将挪用的扶贫项目资金退还群众。为严肃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卫存鱼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卫存鱼无视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资金的“最后一公里”发生违纪问题,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扶贫资金是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助推器”,任何人不得挪用、挤占。作为村干部应该把惠农资金一笔不少地发放给贫困户,不得占为“己”有,影响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应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做好、做足,让扶贫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滥用扶贫项目金,乱作为村干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县扶贫办下达件只乡槐窝村种植扶贫项目资金29万元,覆盖64户。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洪文安排村会计杨建文办理报账申请,杨建文从他原先私自办理的“信通卡”里,挑选了64张,代替本户签字,作为扶贫户予以上报。杨洪文在既不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又不公开扶贫信息的情况下,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和扶贫工作队成员参加的会议,决定将本应发给64户贫困户的29万元扶贫项目资金,由村统一购买果树苗,发放给全体村民。2013年10月,项目验收后,县财政将扶贫项目资金29万元拨付到64人“信通卡”上。杨洪文未按要求将扶贫项目资金实际发放到户,而是全部用于村统一购买果树苗。
鉴于此事经集体研究决定,并且扶贫资金已全部用于该村群众,群众利益未遭受重大损失。为严肃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杨洪文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杨洪文作为基层干部,在脱贫致富路上本该精准扶贫,扶贫资金专户专用,但其未能履行应尽职责,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没有把上级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负有领导责任,贪欲思想严重,导致干群紧张,是一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
把惠农资金当成自己发家致富“起步金”,村干部借枝生“花”被处分
2013年,县扶贫办下达贾凡村养羊扶贫项目资金9万元,覆盖贫困户18户。党支部书记李全国为使儿子李万兴与村民李金起合办的养羊场规模达到项目要求,将李万兴和户籍关系已迁出本村的女儿一并申报,李金起和其妻同时申报,另外又借用14户村民的身份证和粮补折,共计18户上报县扶贫办。2014年1月,县财政局将9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分别打到18户粮补折上,李全国、李金起替本户签字,将9万元取出,全部用于李万兴和李金起合办的养羊场。
调查期间,李全国、李金起主动将项目资金退还群众,挽回损失。为严肃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李全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金起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的惠农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克扣,李全国、李金起作为村干部把农民的惠农资金当成自己发家致富“起步金”,纪律意识淡薄,廉政观念不强,心中农民与干部错位,没有实行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
点评:“贪蝇”虽小,其害巨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乡村干部,一定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一心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业务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高效、安全、廉洁。(河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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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教师在线教育不要“一刀切”
- 发表人: 2016/4/1 21:40:12
- 来源: 新华网2016-04-01 14:35:00 国家应该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提供网上课程,同时限制公办在职教师进行在线直接有偿授课。这两者的差别,就像教育部门鼓励教师公开出版教材、录制精品课程,教材可以在实体和网络书店销售,精品课程可由学生自由学习,但出版教材的在职教师不能有偿补课一样。
一则“在线教师1小时挣万元,收入超网红”的新闻,令舆论就公办在职教师参与在线培训是否合适产生争议,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表示属于违规。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应因为参与有偿在线教育而影响正常教学,但会不会实行“一刀切”的禁令,目前尚在进一步研究中。
在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话语背景中,如何界定在职教师的在线教育行为?这关系到在线教育的健康发展。总体看来,“在线教师”有三种情况,对于这三种情况应分而治之,而不应“一刀切”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社会培训机构的教师、独立教师在线授课,这类教师没有体制内的教职,授课属于市场行为。对这类“在线教师”的管理,主要通过对在线平台的监管和消费者的选择进行。他们的授课可为受教育者提供多元的教育选择,通过在线授课收入超过网红,也是能力的体现。
第二种情况是,公办在职教师录制在线课程,在线课程通过在线教育平台提供给学习者,教师并不参与(或很少参与)日常教学指导,具体的教学指导由在线教育平台的员工提供。这类“在线教师”主要提供的是课程内容资源,而非具体的教学服务。他们可以把平时给学生上课的过程录制好,经编辑发布在在线教育平台,也可以专门根据在线教育平台的要求录制课程,供学习者选择,并在学习过程中参与讨论。这些课程资源可供学习者在线自学,也可由教师在课堂教学时引用,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种情况是,公办在职教师在在线教育平台上直接给学生授课,通过学生有偿选课,获得相应的授课收入。这类“在线教师”全程参与在线教学活动,就是教育部门此前禁止的有偿补课——与线下有偿补课不同的只是通过在线教育平台。
如何区分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是教育部门目前处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在线教育问题的难点。从目前国家发展在线教育的政策看,教师探索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教育是受鼓励的;从在线教育的运作看,教师录制在线课程也是要获得一定报酬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教师参与有偿在线教育都归为有偿补课,教育部门自然会担心,这会不会影响在线教育的推进。
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但完全可以通过对教师的在线教育活动进行细化,加以区别对待。国家应该鼓励(包括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支持)在职教师提供网上课程,同时限制公办在职教师进行在线直接有偿授课。这两者的差别,就像教育部门鼓励教师公开出版教材、录制精品课程,教材可以在实体和网络书店销售,精品课程可由学生自由学习,但出版教材的在职教师却不能有偿补课一样。这在线下已经得到很好的界定、处理,而在线上界定、处理也不难。前者是提供课程资源,后者是全程介入教学,按照教育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说法,这种区分也站得住脚——提供课程资源并不会影响正常教学,而全程介入教学,难免会对正常教学产生影响。
在线教育正方兴未艾,要让其健康发展,必须要有明确的规范。有关部门应当未雨绸缪,尽早对在线教育发展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不能让管理、规范一直落后于现实,导致在线教育在商业与公益、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模糊地带,以及疯狂的概念炒作中野蛮发展。
制度也是生产力,好的制度能够培育、促进新兴事物的健康发展,我国在线教育目前亟须好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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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人欠费跑路,怎能让医生受过
- 发表人: 2016/4/1 21:35:58
- 来源: 新华网2016-04-01 14:33:00 平心而论,病人欠费跑路,让医生承担责任,的确不太合适。这种“李代桃僵”的做法,寒了医生的心,也决非防止欠费跑路的“抽薪良策”。
在这个国际医生节,一段旧闻被翻出来,成为微信朋友圈的热点——今年大年初一,为了抢救一名高危产妇,浙江宁波一家三甲医院的产科医生做了4个小时手术,保住了大人和孩子。谁想到,得救的病人在5天后突然消失,留下2万多元欠款。辛苦了一晚上的医生们,不得不承担20%的扣款处罚。
平心而论,病人欠费跑路,让医生承担责任,的确不太合适。大年初一,万家团圆的时候,他们牺牲休息时间,尽心尽力挽救病人,本是一种奉献,也体现了职业的高素养。到头来,还要因为病人的错误和过失被罚款,难免让人有种“流汗又流泪”的伤感。
更让他们感到委屈的是,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救治病人,“死死看住”病人,防止其“偷偷溜掉”,并非他们应尽的职责。通常,三甲医院的门急诊量巨大,住院病人也很多,忙得焦头烂额的医生和护士,哪有精力搬把椅子堵在门口,防止病人跑路呢?
当然,作为医院方也不无委屈。无论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是要全成本核算的。病人欠费不辞而别,产生的手术费、器材费、医药费等,到头来还得记在医院头上。或许,不追究个别逃费病人,可以算做了善事,可一旦产生示范效应,就难以应付了,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
况且,在承担病人欠费上,医院是不争的“大头”。现实中,不止是宁波的这家三甲医院,在其他医院,也往往有数目不菲的账单,基本都是追款无望的“死账”。从医院角度看,拉着科室人员承担,既能减少“损失”,还能增强共同防范意识,可谓一举两得。
只不过,这种“李代桃僵”的做法,寒了医生的心,也决非防止欠费跑路的“抽薪良策”。病人为何欠费跑路?无非两种可能,要么确实手头拮据,要么恶意欠费不还。如果确属支付有困难,就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用专设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辅以民政救济、社会慈善等。目前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如何增加注资,让这笔救助基金真正“够得着”。
如果属于后者,在动用行政手段核实身份,通过诉讼等渠道追缴欠费的同时,还应加速构建医患信用体系、全民医疗信息体系,完善有关惩戒制度。从现实情况看,大凡住院病人有医保者,鲜有欠费跑路的情况,因为冒着个人信用损失“违约”,付出的代价太大。而在信用体系完善的西方国家,也难见此类违约“奇观”。
退一步说,即便恶意欠费者侥幸逃脱,个人信息都已进入“黑名单库”,直接影响下一步医疗,甚至工作和生活,谁还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呢?(欧阳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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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敲定 涉及十大领域五十项任务
- 发表人: 2016/4/1 21:33:53
-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6-04-01 08:07:38 本报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王俊岭)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这也意味着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任务得以敲定。
《意见》要求,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要做到四个“更加”,即:更加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更加突出基层实践和创新、更加突出抓改革措施落地。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了10个领域50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政府职能转变、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新型城镇化、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社会事业相关改革、改革试点和改革督查评估等多个重点领域均做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问题意识及实践导向十分明确。
例如,在如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市场微观主体活力这一问题上,《意见》提出,要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与市场化选任方式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与此同时,未来还要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废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改善和优化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对于海内外各界较为关心的对外开放新体制上,《意见》明确指出应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推进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扩大金融、文化、电信、互联网、商贸物流等服务领域开放,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针对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给出了支持措施:一方面,动态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着力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同时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
从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到逐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从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再到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本次《意见》不仅直面了当下中国经济体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而且给出的对策亦充分体现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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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让“帽子”遮蔽科学的眼睛
- 发表人: 2016/3/31 20:16:19
- 来源: 人民日报2016-03-31 09:37:00 一些地方按照类似实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方式招徕人才,而这些人才究竟按照何种科学的评价体系予以界定,却越来越少有人关注
“过多的人才计划可能会耽误科研”“不要再人为创造不平等了,让学者们静下心来做学术吧”!日前,本报刊发的《人才“帽子”那么多究竟效果怎样》,在科技教育界引发热烈反响。
据粗略统计,各部门和各省市的“人才计划”,加起来有近百项之多。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直言:这种人才“帽子”满天飞的现象,在世界上都不多。应该说,相关部门和地方出台人才计划对我国的人才引进、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其贡献应予充分肯定。但令人眼花缭乱的“帽子”产生的负面效应,也同样值得警觉。
现实中,我们的科研评价体系本来就存在“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弊端,一些科研人员为了应付考评,想方设法快发、多发论文,专做那些短平快的跟风式研究;至于所做研究的创新性有多大,就无暇顾及了。其结果,就是产生了堆积如山的平庸论文,而原创性的重大成果却不多见。我们实施各项人才计划,理应注意和努力克服这样的弊端,防止一些人的“路径依赖”,为了博取“帽子”而走到“唯论文数量”“唯项目规模”的老路上去,真正给人才成长以正向的激励。
令人遗憾的是,随着一些地方和研究机构把人才作为“形象工程”,出现了按“规格”订制“帽子”、以“帽子”配置科技资源的现象。甲类人才享受某种待遇、乙类人才可得多少安家费、丙类人才有资格竞争某类项目……一些地方按照类似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方式招徕人才,而这些人才究竟按照何种科学的评价体系予以界定,却越来越少有人关注。以至于有人说,前些年广受诟病的“院士崇拜”现在已经演化为各类“帽子”比拼,人才计划的良好初衷在执行中走了样。
不仅如此,良莠不齐、标准不一的人才“帽子”,还可能加剧本来就屡禁不止的“拼关系”和浮躁学风,无形中把科研人员划为三六九等,妨碍平等的学术交流,使追求真理、崇尚创新的科研活动日趋名利化……难怪科教界的有识之士呼吁:不能再让五花八门的“帽子”满天飞了!
终结人才“帽子”满天飞的乱象,首先要“正心”。实施人才计划的目的,是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局出发、为具备创新能力和潜力的科研人才提供充足的经费,让他们安安心心、踏踏实实搞创新。如果暗存私心,就会使人才计划异化为显示政绩的工程和谋取利益的手段,把一本好经念歪。
其次,要“务本”。这个“本”,就是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和科学研究的自身规律。无论是人才成长还是科学研究,最重要的是心无旁骛、长期积累,最关键的是淡泊名利、回归学术。因此,在实施人才计划时,应真正尊重、遵循这些特点,着眼于为具备创新能力和潜力的科研人员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尽量把“帽子”与待遇、晋级、评奖等非学术因素区隔开来。
再次,要“齐家”。人才“帽子”满天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前与科研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较多。如果每个部门都要搞自己的人才计划,自然避免不了各行其是资助重复、资源浪费。因此,应借鉴此前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改革的经验,加强、完善顶层设计,合理统筹各类各种人才计划,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尽量减量提质。
当然,除了政府部门要正本清源、求真求实,科研人员也要正确对待“帽子”,不要为了追“帽子”而迷失方向。毕竟,真理的发现,科研的突破,首先需要的是一颗宁静淡泊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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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是有偿补课,“在线教师”为什么走红
- 发表人: 2016/3/31 20:15:05
- 来源: 新华网2016-03-30 14:30:00 在线辅导的红火,从根本上说,还是因为社会存在旺盛的补课需求。而这需要改革升学考试评价制度才能有效治理。
最近,“在线教师”收入超网红,引发社会舆论关注。有意思的是,很多此前反对教师有偿补课的舆论,却支持有公职的教师“在线授课”,认为这种在线授课方式,可让老师的知识得到更大程度的分享,学生花较低的费用就可接受名师授课。还有的把这和推进教育公平联系起来,因为按照这种在线授课方式,乡村学生也可花几元钱选在线老师的辅导课。
“在线教师”网上辅导,确实可以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如果“在线教师”是社会培训机构教师、独立教师,这毫无问题。但是,如果“在线教师”在公立学校中担任教职,那他们“在线授课”,就是目前各地教育部门明文规定的有偿补课。反对教师有偿补课的同时,却支持“在线教师”,这折射出治理教师补课的矛盾逻辑。
反对教师有偿补课的理由,无非包括:影响教师的形象,这可能影响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老师为了让学生上自己的补课班,会压缩课堂内容;教师补课会助长应试教育,增加学生的负担等等。那么,这些问题在“在线教师”身上就不存在了吗?深入分析,不难发现,问题其实更严重。
首先,“在线教师”是在网上公开授课,选课的学生上千名,而线下教师补课,有的仅是在自己家里,上课的只有几个人,要论对教师形象的影响,哪个影响大?其次,“在线教师”是要靠学生的选课,来计算收入的,那么,教师会不会把很多心思用到网课上?会不会要求学生去选自己的网课?这样不也影响学校课堂教学吗?再次,在网络平台上大规模地进行补课,这对应试教育的助推,是任何线下教师都比不上的。
换句话说,假如舆论赞成“在线教师”,也就没有理由反对其他有偿补课方式。因为舆论所分析的“在线教师”的优点,线下补课方式其实也有,比如,分享知识,推进教育公平等。其实支持“在线教师”有说服力的理由,只有一条,就是收费比较低,学生上一堂课只需花几元钱,和一些“天价”培训有很大差异。可问题是,我们是反对有偿补课,还是反对天价有偿补课?
说到底,有公职的教师在线授课,其性质就是有偿补课,和线下补课没有什么两样。之所以“在线教师”会引发热议,大致原因有二,一是网络平台炒作,希望给公职教师在线授课“正名”,以便能有更多教师到平台上来,在老师挣钱的同时,实现平台的商业目标;二是社会本身对教师有偿补课这一问题,就一直很纠结与分裂,教师待遇不高、学生补课需求“刚性”存在,因此,治理有偿补课,基本上也就是说说,在这种情况下,单价低廉的“在线授课”,自然是学生、家长可能追捧的一个选择了。
目前在线辅导的红火,从根本上说,还是因为社会存在旺盛的补课需求。而这需要改革升学考试评价制度才能有效治理。在治理有偿补课上,目前的问题是:要求教师履行不兼职责任,与没有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支撑分离;要求学校推进素质教育,与升学考试制度制造应试教育分离。治理教师补课、减轻学生的负担,必须消除这种分离,理顺治理的逻辑。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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