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顾客买菜付硬币 商贩拒收起争执
- 发表人: 2016/2/24 22:44:05
- 2月21日10时许,家住二街坊的市民杨某到附近农贸市场买菜。她在菜摊上称了1斤香菇,然后掏出5个一元的硬币递给卖菜的商贩何某。不料,何某说硬币容易掉,要求杨某给纸币。闻言,杨某十分生气,并称只付硬币不付纸币,两人随即争吵并上升为抓扯。
炳草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对何某不收硬币的行为进行了批评。经过调解,何某收了杨某的硬币,此事才作罢。(谢艳 记者 苏勇)
-
-
- 社会车辆可以借道公交车专用道吗?
- 发表人: 2016/2/24 22:42:06
- 2月23日,私家车主何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称,22日下午,他开车路过竹湖园,正值下班高峰,路面拥堵不堪,一名执勤交警向他示意从公交车专用道通过,他犹豫半天没敢走,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却径直开了过去。
公交车专用道,社会车辆可以走吗?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现场
民警根据车流情况
指挥社会车辆借道
23日上午9时左右,记者在竹湖园公交车专用道附近观察了近十分钟,在公交车集中到站时,几乎没有社会车辆从公交专用道上通行,而专用道上无公交车或是公交车较少时,有直行的社会车辆借专用道通行,其中包括私家车和出租车。
现场执勤的一名交警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公交车专用道只允许公交车通行,但在某些特殊时段,比如专用道上无公交车或是高峰时段,为缓解车辆拥堵,执勤民警会根据现场车流情况,指挥社会车辆从专用道上通行。
司机
非工作日或非高峰时
建议向社会车辆开放
公交专用道,顾名思义是专门为公交车设置的,其他社会车辆不允许通行。但私家车主刘先生表示,在非工作日或是非高峰时段,专用道应该为社会车辆开放,这样不仅能缓解交通压力,也能保证路面车辆更加有秩序的通行。
“我觉得专用道可为出租车开放。”市民朱女士说,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下,专用道为出租车开放,更加便民。
“有的社会车辆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见缝插针,常常驶入公交车专用道,造成公交车无法驶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交车司机表示,既然公交车专用道是专门为公交车设置的,其他社会车辆就不应该随意驶入。
交警部门
严禁社会车辆驶入
特殊情况听从指挥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交车专用道的设置主要是为解决道路资源匮乏,道路狭窄造成的拥堵以及因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乘客、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堵塞,同时也是为了公交车上下乘客的安全设置的。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交车专用道,社会车辆严禁驶入。但若遇到潮汐式交通或现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现场交通情况,人为指挥社会车辆借用公交车专用道,希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有序的行车。 □记者 程桂英
-
-
- 挪用800万炒股 财务科科长栽了
- 发表人: 2016/2/24 22:40:20
-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攀枝花晚报 时间:2016-02-24 11:47:03 今年48岁的万某,在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利用担任某公司财务科科长、财务部常务副部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公司资金800万元炒股,后来因不能及时归还而东窗事发。
2月3日,万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米易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挪用资金炒股亏空
大学毕业的万某,因工作扎实肯干,从某公司财务科普通科员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先后被提拔为财务科科长、财务部常务副部长。但是工作之余,万某迷恋上了炒股,股市持续的低迷和动荡,让他不断被套牢亏空。为填补炒股带来的亏空,他打起了权力范围内资金的主意。
2012年1月中旬,某公司供销部交来一张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万某没有按制度要求将汇票交给财务科,而是私自放在了他的办公室保险柜内。隔了一周后,他看到无人提起这张汇票,便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解汇贴现,贴现的200万元被他投入了股市。不久,投入股市的钱又亏空了,于是他又挪用承兑汇票贴现,将钱一次次投入股市,指望靠炒股赚钱弥补挪用的钱。
据查实,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万某利用其担任某公司财务科科长、财务部常务副部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将公司供销部交来的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解汇贴现,将贴现所得资金800万元用于炒股。
东窗事发积极退赃
2015年6月15日,万某得知公司开始财务审计后,想办法筹集了500万元,并将这笔钱通过建设银行汇入公司账户中。同月18日,万某主动到公司纪委投案,供述其挪用公司资金500万元。
2015年6月29日,某公司纪委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警方询问中,万某如实供述其挪用的公司资金为800万元。
2015年7月30日。万某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被逮捕。
案发后,万某的亲属先后多次代其向公司退回挪用资金共299万余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万某的家属退缴赃款5100元及万某挪用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解汇贴现所得利息6万元。
公开开庭被判缓刑
1月25日,米易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80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2月3日,米易县法院在审理终结后,判决被告人万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对万某退缴的赃款及挪用承兑汇票800万元解汇贴现过程中所得利息6万元,发还被害单位。
□王锡怀 记者 谢德忠
-
-
- 谁偷走了你的隐私数据
- 发表人: 2016/2/23 21:35:17
- 来源: 新华网2016-02-23 14:53:00 网上数据由谁保存,由谁掌握,谁可以使用,一直是公众以及法律界人士追问的话题。
新学期开始,北京的中小学家长将开始使用一个App——北京市中小学健康管理家校合作系统。这个系统春节前还叫“阿里师生”,后来改名为“师生家校”。很多学校在上个学期末,就要求家长下载这款App,并且注册登录确认。老师介绍说,以后不仅会在上面发布一些信息,而且学生生病请假都要通过这个系统。此外,家长还可以将孩子每日的锻炼时间录入到健康管理档案中,甚至每项运动都给出了锻炼教程。
据媒体报道,此款App由北京市教委联合阿里巴巴集团共同研发,主要目的是记录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状况、运动情况,提醒学生锻炼。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师生”团队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阿里师生”基于阿里云技术记录学生的健康情况和运动情况,同时,家校功能也降低了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成本,提高双方的沟通效率。
技术改变生活,提高效率,让各级各类管理更直接更透明,在这一点上,教育管理部门使用互联网技术值得称赞。但是,随着新的“师生家校”系统的使用,有关信息保护的问题也必须引起重视——北京百万中小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家长的相关信息,安放在何处就成为一个大问题。
因为这软件下载到手机上,注册时,只要用手机号登录,孩子的姓名就会自动出现,也会自动进入班级群中,这就证明这套系统与与学生的学籍系统相关联。
由此,不能不敬佩数据开发商的“聪明”。选择中小学生做为入口,汇集了大规模的用户和数据,不仅用户稳定,使用也是高黏度的。而且,中小学生每年都在不断变化,那么,相关数据源源不断。
移动互连时代,数据是财富已经是共识,生物、医学、天文、环境、物理、工程、经济、互联网等诸多领域都涉及大数据的处理和应用。在社会生活中,政府本应是最大的数据掌握者,只是这些数据过去封闭、分散,并没有被很好地加以开掘利用。相反,许多商业公司早就捷足先登。在我国,BAT三家公司都是大数据的掌握者。不过,网上数据由谁保存,由谁掌握,谁可以使用,一直是公众以及法律界人士追问的话题。
当电商掌握了你穿鞋的大小、衣服的尺寸、心仪的样式,而在你留下痕迹的各个平台推送相关产品时;当你选好商品,根据你的手机号跳出单位地址、家庭住址供你选择送货地址时;当手机号与很多带有支付功能的平台相连时,不能不引发更多的疑问,隐私的边界在哪里?
数据泄露早就不是个案,它发生在政府机构、银行、企业,甚至有多起医保社保数据泄露事件。《2015年中国网站安全报告》中列举了2015年国内外十大网站安全事件,其中社保成为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名列其中。信息安全一直是网络社会面临的挑战,整个社会必须同心协力应对。
由此,师生家校的信息存储、数据使用以及获得数据的权限,是否应该告知家长?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如今,政府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推动信息化管理,各种平台、应用眼花缭乱,个人信息都在其中,这个时候,更应该问一句,云端的数据属于谁?(辛凌)
-
-
- 无墙城市,难在推倒心墙
- 发表人: 2016/2/23 21:33:39
- 来源: 新华网2016-02-23 14:50:00 昨天,我们又长知识了:“街区制”。教我们这个新知识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当中涉及面最广与民众利益乃至生活方式直接有关的是: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街区制,城市道路布局将呈现“窄马路,密路网”特点。城市不再被一个个单位、住宅小区“割据”,单位、小区不再被围在高墙内;组成城市的是一个个街区,街区之间互联互通。据介绍,西方国家城市发展一直是小街区,路网密,不会像我们一些城市经常出现交通毛细血管堵塞的情况。
虽然街区制有这样的优越性,但从公众的反应来看,拆除有形的围墙并不容易,还有各种现实问题要解决。拆掉心墙可能更难,几千年来,中国人习惯了在各种墙内生活,街区制是我们所不熟悉、未曾经历的城市生活,担心其会破坏传统生活的各种疑惑、质疑都是正常的。安全当然是第一考虑:单位、小区的安全如何保证?已建商品房小区还有业主权利问题:按照物权法,商品房小区内部道路属于业主所有,这又涉及到法律问题。
其实,这些问题都有解决的途径,至少我们可以从新建小区做起,积累经验后推向已建小区,尽量平和地从传统的有墙城市过渡到街区制城市。当街区制的优越性渐渐被人认识和体验到,更大面积的推广、推进就成为可能了。
有墙、多墙的与无墙、少墙的城市生活,是两个不同的生态循环系统,塑造出不同的人际关系乃至社会形态。土地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城市化进程推高了土地的价值。无墙城市,最大限度地让不同阶层的人群均等享有城市土地资源以及附着其上的城市设施,是实实在在的社会公平。它有利于密切人群之间的交流,弱化贫富差距,弥合社会裂痕。有墙的城市是把不安全因素挡在围墙之外,只要不危及我的生活,围墙外面怎么样我不管——以邻为壑的生活方式的悖论在于:你也生活在他人的围墙之外,危险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在窥视你。无墙城市则是通过资源共享创造友好、友善的城市生活,减少人与人的隔阂和敌意,增加所有人而不只是一部分人的安全感。公平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可靠的安全保障。无墙城市并不阻碍人们用各种科技安防手段保护个人空间。
有例为证。四川宜宾有个楼盘“莱茵河畔”,其内部道路全部向城市开放,住宅的安全防护体系后退至单元门口,住宅楼单元门直接朝向道路,“俨然一副巴黎或纽约街头的景象”。“莱茵河畔”被认为是当地最好的楼盘,被评为“四川十大最美街道”的第二,排在著名的成都春熙路之后。物业管理早在2011年就荣获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杭州绿城集团去“莱茵河畔”考察过,也想做一个无墙楼盘项目,但是考虑到市场接受问题,没有做成。如果“有墙城市”是社会的主流选择,拒绝无墙城市,这个主流一定得病了。(戎国强)
-
-
- 跟着假新闻跑的传统媒体失职了
- 发表人: 2016/2/23 21:30:31
- 来源: 新华网2016-02-23 11:07:00 春节期间,有两个关于年夜饭的故事引发全民热议:一个是上海女孩跟男友回江西农村老家过年,因年夜饭太差而选择分手并连夜逃回城市;另一个是城里媳妇第一次到农村过春节,做了一桌年夜饭却被告知女人不能上桌,一气之下把桌子掀了。然而,这两个热度堪比春晚的故事,日前被双双证伪:前一个故事是上海周边某省网友徐某某与丈夫吵架后编的,后一个故事的作者则承认写作时对故事进行了“升华”。
整个春节期间都在热议的话题,居然被证实为假新闻,让很多人深感假新闻防不胜防。那些故意用身份标签、城乡冲突刺激公众情绪的人,用胡编乱造的故事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对立情绪,这种不良行径理应受到严肃批评甚至追责。不过,在真相大白之后,真正觉得“被打脸”的应该是那些为假新闻推波助澜的媒体。
研究这两个话题的舆论生成路径可以发现,它们起初分别出现在论坛和微信公号,影响范围相对有限。然而,当一些纸媒未经核实就予以突出转载后,网络上的“三无故事”逐渐发酵成了公共议题,也让假新闻“长上了翅膀”。在短短几天时间里,接连出现两个性质相近的假新闻事件,必然会损伤媒体公信力。
有一些媒体人认为,这两起假新闻事件的最大推手是微博、微信公号等自媒体,是那些动辄阅读量超过10万次的文章。这样的辩解并不能为传统媒体的失职开脱,毕竟,一些自媒体捕风捉影、不认清事实就发表评论的做法,不符合专业媒体的采编规范,专业媒体不能自降标准。越是这个时候,传统媒体越不能在纷乱复杂的网络舆论场中被浮躁的新媒体所裹挟,而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起到去伪存真、一锤定音的效果。
传统媒体的专业优势有哪些?除了规范的采编审流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调查研究的传统。过去,很多媒体、媒体人正是凭借一篇篇严谨的调查报道,在行业内树立了口碑,在受众中赢得了尊重。然而,这种注重调查研究的传统,如今似乎有失传的危险,一些漏洞百出的“网友爆”文章很轻易就登上了媒体版面。
以这两起假新闻事件为例,连一些严谨的网友都发现了网贴照片疑似旧照、发帖者身份存疑、故事细节模糊等疑点,如果媒体在报道和评论前,真按采编规范进行核实,何至于陷入假新闻的泥潭?进一步说,一家媒体疏于核实不可怕,可怕的是连很多权威媒体也集体“中招”。
进入自媒体时代,舆论生态比过去更复杂、更微妙,因此更需要媒体尤其是权威媒体能起到“定海神针”之效。在一些网友随手转发网贴时,媒体人应该多一分警惕;在一些微信公号急着“蹭热点”时,专业媒体不应盲从。尽最大的努力做到专业、客观、权威,网络舆论场的“风浪”越大,媒体的价值越能凸显。
几天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时再次强调,“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要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既准确报道个别事实,又从宏观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每一个媒体工作者,都应该时刻用这样的要求警诫自己,规范自己的采编行为。要时刻认清自己在舆论场中的角色,用好调查研究的法宝,不盲从,不盲信,如此才能确保新闻真实、避免被假新闻“打脸”。(易艳刚)
-
-
- 贪官缘何多“干亲”?
- 发表人: 2016/2/23 21:29:04
- 来源: 新华网2016-02-23 11:06:00 据最高检消息,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涉嫌受贿一案,近日被提起公诉。据悉,包括王敏在内,至少有6名“落马”的省部级干部都与同一个人有关,这人就是房地产商赵晋——在被赵晋坑了的6个“老虎”中,有3人是他“爹”。
“打干亲”本是一种民俗现象,它源于封建时代的传统宗亲制度。当亲族关系难以满足人们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立足的需要时,人们便会到亲族之外寻求可以相互信赖、相互帮助的类似亲属的社会关系。这时,“打干亲”就应运而生了。
然而,历史发展到今天,“打干亲”这种原本被很多人认同的民间习俗,却渐渐地变了味,俨然成了拉关系、搞特殊的“代名词”。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贪官中,就不乏“干亲”成串甚至被“干亲”拉下水者。
2014年,中央巡视组在向广西、四川等地方反馈巡视情况时就曾指出,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为什么四川多发此类“打干亲”问题呢?这源于四川有深厚的“袍哥”文化,而“袍哥”文化衍生出的“打干亲”现象,也被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列为“十类问题现象”之一。为此,去年12月,四川省泸州市纪委还专门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干部认真自查“打干亲”问题,有干亲关系的必须立即解除,领导干部要做出不“打干亲”承诺书。
“打干亲”这种习俗如果只是在民间、在老百姓中间存在,其实未尝不可。但倘若在我们的干部队伍里面流行,甚至有人热衷于认“干亲”、攀亲家,就有些变味。当党员干部之间,或党员干部与各种社会关系之间,互相“打干亲”、攀高结贵之后,关系就会变得相当微妙而难以割舍。或在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诸多方面,给“干亲”大开方便之门;或以“干亲”关系为掩护,以亲情间“礼尚往来”为借口,收送红包礼金;或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项目经营管理等,为“干亲”谋取不当利益;甚至与“干亲”合伙经商办企业,搞买官卖官……
贪官缘何多“干亲”?当然不是因为他们自身有多“亲”,而是缘于他们手中的权力太诱人,缘于权力失去了约束与监督。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干亲”。纵观官场中各种各样的“打干亲”现象,不论是权色交易型“打干亲”,狐假虎威式“打干亲”,拉帮结派“小圈子”式“打干亲”,还是行贿方便型“打干亲”,很多都是在以“干亲”马甲掩饰个人私欲,并将原本陌生的关系镀上“唯亲”的借口。
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法庭上曾陈述:“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在交往中失去了底线,失去了界线,失去了防线。”季建业的“朋友圈”确实有些乱,有商界的大老板,还有一个“干妹妹”。季建业的“干妹妹”祝某攀上季建业这根高枝,看中的即是他手中的权力。因此,祝某用“干妹妹”身份换取的,是季建业大肆出卖的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中央反复强调,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遏制官场“打干亲”现象,当然需要各级官员头脑清醒,保持警惕,但关键还在于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方面,必须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抵制“圈子文化”、纯洁权力关系,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形成不敢拉帮结派、不敢任人唯亲的氛围;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强法律与制度的顶层设计,以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确保权力运作透明化,让拉帮结派、关系攀附无利可图,官员想贪腐也贪腐不成,想为“干亲”牟取利益也要大费周折。倘若如此,也就无须担忧官员“打干亲”了。(宛诗平,基层组织部门工作人员)
-
-
- 人民日报六问小区拆围墙:谁有权这么做?安全吗?
- 发表人: 2016/2/23 21:26:00
- 来源:人民日报 2月21日,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其中,“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句话,引发热烈讨论。已建成小区谁有权决定开放?今后没有封闭式小区,是否意味着小区不再有物业?小区开放后安全如何保证?小区打开之后,有没有什么配套措施来保障大家的权利?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看看专家怎么说。而对于拆除围墙是否违反《物权法》,最高法相关人员今天上午也进行了回应。
1、打开小区是拍脑袋之举?
对于中央的这份《意见》,有质疑者认为在执行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大阻力,这是不是拍脑袋之举?为什么现在这个时候提出要拆除小区的围墙?实际上,出台这一文件的背景是经过37年发展,中国城市日新月异,但问题也不少,尤其是各种“城市病”,必须得治,刻不容缓。
以北京为例,堵车已经成为十分严重的问题。城市规划专家说,其实北京的道路宽度并不比国际上其他大城市窄,甚至要更宽,但拥堵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城市支路等毛细血管不通畅,道路微循环不好。
此前在网络上流传的一张照片也显示,从距离地面5公里的高度俯瞰巴黎、华盛顿、东京,能看到蛛网一般密布的干路支路,而北京地区只看得到成片的大院、小区和稀疏的城市道路。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宏观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表示,西方国家城市发展一直是小街区,路网密,不会像我们一些城市经常出现交通毛细血管堵塞的情况,
而封闭式的大院或小区不仅割裂了路网交通,而且从多个方面影响了城市生活。专家说,大部分生活性的街道上,应该有更良好的关系。人走在街道上,有一些小商店,有怡人的环境、步行空间、绿带、休憩场所等,会让人很舒服。而如果走在一条街上,旁边只是围墙,你就会觉得这条路很长。
从这个角度讲,打开小区的决定恰逢其时,并非拍脑袋之举,因为在中央看来,封闭小区是造成当前城市病的一大病因。
2、打开小区违反《物权法》?
既然打开小区是为了解决城市病,让城市更加宜居,那么问题来了,谁有权打开小区?毕竟,小区是否打开涉及到业主的利益,在《物权法》已经出台的背景下,业主的权益如何得到尊重?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对于已有小区是否开放,应该充分尊重小区土地的使用权人——业主的权利。
陈志说,一个小区使用的土地,无论是小区内建设道路、绿地,还是建设住宅楼的土地,都先是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获得使用权,建设完成后出售给业主,而小区使用的土地也被划分到每个购房的业主“头上”。同时,《物权法》中规定,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意见中提到的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用了“逐步”一词。他认为可以选择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时再变更,或小区住宅楼已经无法居住需重建时再变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认为,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推行时应尊重大家意愿和需求。王卫国表示,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从产权来讲属于小区业主,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小区内部业主的共有,这些道路不只有通行功能,还有小区业主停车等其他很多功能。此外,完全打开也涉及安全和民众观念等问题,政府不能强行推行,要尊重《物权法》。
从专家的观点来看,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打开已建成小区需要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利,在充分协商的背景之下,才能逐步打开,这应该是大概率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23日上午在回答“拆小区围墙是否违背物权法”的提问时表示,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层面的问题,涉及包括业主在内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这也就是说,具体如何执行还需要通过立法来落实。
3、开放使用小区道路如何补偿?
如果业主同意打开小区,将小区道路变为公共道路,会有补偿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认为,从法律上讲,政府要协商推进,比如与小区业主大会进行必要协商,还要进行补偿。
同时,要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在一些地方道路非常稀缺的情况下,要与小区业主等各方进行协调;对于有些小区根本不存在这方面的需求,围墙打开对于缓解交通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就应保证小区内道路的生活功能,以及业主宁静和安全的需求”。
此外,对于单位大院,王卫国表示,比住宅小区的问题要简单一些,很多是国有单位,但也有一些企业单位,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
这里面的关键问题是土地使用权,它包括两类,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通常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而企业单位还要看看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还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王卫国表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这个使用权政府可随时收回,只要适当补偿即可;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政府强制收回时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中还需要论证,并进行补偿。补偿包括退回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给小区居民带来不便的补偿、道路建设成本,以及由此给居民带来不便进行的补救措施,包括如噪音、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要统筹进行。
4、街区化后小区物业将被取消?
如果没有了小区,没有了小区内的道路和绿地,那是否还需要物业?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所谓物业,是负责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共有部位的维护。一栋楼内的楼道、电梯、二次供水等都是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也是需要维护的。所以将来也会划定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只是按照届时的规划来确定。
“物业的本质不会变,只是管理服务的方式会有所变化。”楼建波说,因此物业公司不会消失,业主们仍然需要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只是服务形式的变化,如过去是一个小区封闭起来,门口有保安值守,将来物业的保安则可能是在楼门口来值守,而开放后的道路上则由警察来巡逻。
5、围墙打开怎么保障小区安全?
推行街区制后,很多人担心,以后小区的物业如何管理?小区的安全隐患是不是会增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王太元认为,小区的治安并不仅仅是靠封闭来解决,封闭也不能解决安全问题,要靠管理和防范等多个方面,如加强巡逻、守护等多种措施加强治安。实行街区制,也不意味着治安就会有问题。比如南方一些城市的骑楼,就是典型的街区制,居民们往来密切,邻里关系融洽,并没有因此而出现治安恶化的问题。
小区打开后,通行车辆多了,噪音问题如何解决,是否会扰民?王太元认为,首先要看扰民到什么程度,通过调查研究,判断通行之后是否安装隔音墙,对于不同的问题。包括噪音,涉及的问题都要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不能一刀切。
6、学区房划分是否会受街区影响?
现在很多人买房,都会考虑所属小区的房子是否属于学区房,小区打开了,学区房还会存在吗?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分析说:“街道和小区,是过去学区如何划分主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未来小区打开后,如果不改变街道的管辖,应该不会有太大的直接影响,如果打开后改变街区的管辖,可能会影响到学区房”。
储朝晖认为,对于学区房应总体考虑,一方面,一个好学校是长期积累起来的,周围居民也较为稳定,除了新建小区,要改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会出现剧烈的变化;另一方面,学区房从推动教育均衡来说,属于浮在水面上的“浮标”,显示水位在哪里,但不要把目标盯着浮标,实际问题是教育均衡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浮标自然会往下降,“学区房只是浮标,如果水位改变,浮标高低也会改变。水位就是指房子的价值” 。
储朝晖表示,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从长期发展来看,从公共资源提供上应该注重公平、均衡,公共服务职能应由政府整体考虑,而不是根据社区和周围单位部门过多挂钩。(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人民日报)
-
-
- 住院期间外出喝酒 躺公路上呼呼大睡
- 发表人: 2016/2/23 21:23:17
-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攀枝花晚报 时间:2016-02-23 15:56:43 2月19日14时许,市民胡女士路过渡口桥南公厕附近时,发现公路边躺着一个中年男子,胡女士被吓出一身冷汗,随即掏出手机报了警。
大渡口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名男子竟躺在公路上呼呼大睡,满身酒气。民警在进一步查询该男子身份信息时,发现该男子手上带着一条医院的手环。经确认,该男子姓朱,是市中心医院的一位住院病人。最终民警联系了“120”救护车,将该男子送回了医院。(孙杰 记者 徐杨)
-
-
- 孩子碰到美女臀部 父亲被告“性骚扰”
- 发表人: 2016/2/23 21:20:53
-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攀枝花晚报 时间:2016-02-23 15:56:09 2月18日19时许,东区公安分局大渡口派出所接到一女性群众报警称,其在市中心医院天桥附近人行道上遭遇男子性骚扰,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位20多岁的妙龄少女正与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争吵,一旁还站着一名3岁左右的男孩,男子与这名男孩是父子关系。该女士称,当时她正走在人行道上,身后有一只“咸猪手”碰到了她的臀部,她怀疑这名男子故意对她进行性骚扰。男子解释称他并没有碰女子,可能是走在自己前面的儿子不小心碰到了她。但任凭男子作何解释,女子就是不相信。
随后,民警耐心询问了小男孩。最终,小男孩承认是他碰到了这位女士的臀部,一场误会才得以解除。(高英 记者 徐杨)
-